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专任教师兼职
实验室管理人员工作量补贴办法(试行)
根据我院实验室建设及实验人员情况,为弥补专职实验室管理人员不足的问题及进一步调动专任教师参加实验室建设的积极性,对经过系审核通过的学院兼职实验室管理的专任教师给予同教研室主任相同的工作量补贴计入教学工作量,有毕业设计的,在该学期相应增加10个工作量。
为加强管理,需由兼职教师所在系每学期开学初向教务部和资产与实验管理部提交专任教师兼职管理实验室申请。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按照资产与实验管理部的有关实验室管理规定和章程进行工作,学期末由系提供由资产与实验管理部审核通过的专任教师兼职实验室管理工作人员情况表提交教务部,教务部据此计入教师工作量。
本办法从2015-2016-2学期开始执行。
本办法由教务部和资产与实验管理部负责解释。
烟台大学文经学院
二〇一六年六月二日
******系专任教师兼职实验室管理人员情况表
学期:20 -20 -1(2)
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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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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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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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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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讲授课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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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室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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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台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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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设备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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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本实验室承担实验门数及实验课程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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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本实验室承担实验个数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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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总学时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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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学期是否有统一毕业设计及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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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对实验室管理工作自我评价 |
教师签字 年 月 日 |
系对实验室管理工作 评价 |
系主任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资产与实验管理部对实验室管理工作评价 |
部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教务部意见 |
部长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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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大学文经学院办公室 2016年6月 2日印发